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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林昱孜/臺南報導

臺南地檢署最快於今(4)日對前董事長陳啟昱發佈通緝。(圖/資料照片)

▲臺南地檢署最快於今(4)日對前董事長陳啟昱發佈通緝。(圖/資料照片)

檢調偵辦臺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,對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聲押禁見,但最後卻遭臺南地院駁回「5人全放」,臺南地檢署提出抗告成功,發回地院更裁,1日重開羈押庭,但陳啟昱並未到庭疑似落跑,經發佈拘提仍未到案,臺南地檢署最快今(4)日發佈通緝。

今年五月,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,指控臺鹽綠能成為酬庸綠營權貴工具,前董事長陳啟昱等高層涉及光電弊案,不只弊案重重更導致臺綠嚴重虧損。臺南地檢署展開調查偵辦,並於上月22日搜索臺綠等32處所,帶回34人偵訊。

南檢複訊後認為臺綠前董事長陳啟昱、前總經理蘇坤煌、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、前副總經理郭政瑋、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,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、特別背信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,犯嫌重大,有串供、滅證、逃亡之虞,聲請羈押禁見,但卻遭法院以適用法條有誤駁回,形同「5人全放」。

因遇颱風順延,1日召開羈押庭,前總經理蘇坤煌、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羈押禁見,前副總經理郭政瑋、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請回,而臺綠前董事長陳啟昱則無故未到庭遭拘提,但目前仍未到案,臺南地檢署最快將於今日發佈通緝。

針對外界質疑法院放人也不進行科技監控,「擺明縱容犯罪」。對此,臺南地院日前發出聲明回應,10月31日當天之所以未開庭,是考量強颱康芮來襲,加上案卷質量、被告人數等情況,若強令檢察官、被告、律師及本院行政人員到院開庭,實有危及眾人生命、身體安全之疑慮,因而僅將庭期順延至隔天,屬多方思考、斟酌後之謹慎考量,無刻意拖延之情事。

地院指出,颱風為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,若未改期,被告以颱風假之正當理由告假未到,非但可能造成該次庭期空轉,還需另行傳喚而導致本案拖延。至於未對陳啟昱進行科技監控部分,因被告犯罪嫌疑不足經釋放後,刑事訴訟法並未賦予法院對嫌疑不足之被告進行科技監控的權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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